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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面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发稿时间 :2017-09-29 11:50:00 阅读次数: 字体:      
 

929上午,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384号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建议》举行“三见面”协商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向出席会议并讲话。团体提案代表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会主委计勇强,市政协副秘书长丁岳清,提案委副主任叶勤及提案主(会)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提案主办单位市审管办主要领导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及今后工作举措,会办单位市编办、市审计局相关领导作了补充发言。

计勇强介绍了提案的由来与内容,对提案办理过程中领导重视、主(会)办单位认真负责以及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主(会)办单位按照答复意见,继续抓好提案建议的落实;二是深入贯彻《关于印发丽水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53号)文件,尽快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三是希望领办领导、市纪委和市政协继续给予关注,共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

方向高度肯定提案和办理工作,认为民建市委会着眼经济建设大局,选题精准、分析客观、提出建议科学,体现了党派特色优势,展示了党派智慧力量;主、会办单位思想重视,办理规范,答复实在,下步举措扎实可行。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他强调:一要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要按照“应进则进”原则,把分散在市本级有关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整合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彻底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要注重全程监管,对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开展随机检查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视情全市通报,完善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独立公正评审的作用,尽量减少腐败的概率;三要进一步构筑诚信体系,及时记录和公开其诚信情况,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建立黑名单,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给予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实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四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及其领导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以行政手段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搞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是各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照答复意见的措施逐条抓好落实工作,努力建立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公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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